烏魯木齊10月28日電 原本是公司財務人員卻被調去做保潔員,大堂經理被安排當保安。一起向公司討說法,得到的答復卻是“不想干就辭職走人”。認為“公司變著法辭退我們”的11名員工將公司告上法庭。記者今天獲悉,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的協調下,11人拿到了公司賠付的待崗生活費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。(作者:吳亞東 王媛媛 馬春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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